能源合作是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两国务实合作的重点。
1996年12月,李鹏总理访问俄罗斯 。双方决定设立政府首脑定期会晤委员会。在该委员会框架内常设经贸和科技合作分委会、能源合作分委会和运输合作分委会。
1999年10月,中俄合作建设的田湾核电站正式开工。2007年8月,田湾核电站全面投入商业运行。2012年12月,田湾核电站二期开工建设。
2008年两国元首倡议成立副总理级能源谈判机制(现更名为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7月,王岐山副总理和俄罗斯副总理谢钦在北京启动中俄能源谈判机制。
2008年10月,王岐山与谢钦在莫斯科共同主持中俄能源谈判代表会晤。王岐山表示,中俄能源合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全面长期合作的原则;二是市场原则;三是互利共赢原则。
2009年4月,王岐山在北京同谢钦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四次会晤,共同签署了《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双方管道建设、原油贸易、贷款等一揽子合作协议随即生效。
2010年9月,王岐山在天津同谢钦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六次会晤。双方签署了有关石油、煤炭和电力等方面的协议和备忘录。
2011年1月,中俄原油管道投入运营,通过管道俄每年对华输送1500万吨原油,为期20年。
2011年5月,王岐山与谢钦在莫斯科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双方签署了天然气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议定书。
2012年4月,俄中500千伏输电线路投入运营。
2012年12月,王岐山与谢钦在莫斯科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九次会晤。双方签署了有关能源合作的四项文件。
2013年2月,王岐山与俄罗斯副总理德沃尔科维奇在北京举行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主席会晤,双方达成扩大原油贸易的重要共识,确认通过中俄天然气东线管道每年对华供气380亿立方米,并就东线液化天然气项目和西线供气合作继续研究论证。
2013年10月,张高丽副总理与德沃尔科维奇在北京举行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双方签署了《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纪要》。
2014年5月,习近平主席和普京总统在上海共同见证中俄两国政府《中俄东线天然气合作项目备忘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的签署。双方商定,从2018年起,俄罗斯开始通过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向中国供气,输气量逐年增长,最终达到每年380亿立方米,累计30年。